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襄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细则》(襄公共资源局发〔2021〕6号)应用于招标投标计分环节截止到2024年4月28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修订示范文本计分,并于5月12日前将修订后的示范文本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对交易系统进行适配,在各行业范本未完全修订完毕前,信用分环节按0分计算,其他环节分值不变。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