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公告
各投标人:
现公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157万元)。
请收到本公告后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按以下格式在2011年07月13日前回复确认。回复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27-87271635或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hbldszb@163.com。
请各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回复,逾期未回复的,后果自负。
最高限价公告确认函
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你方2011 年 07月 11日发布的大冶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最高限价的公告,我方已于2010 年 07 月 11日收到。
投标人: (填写单位名称及盖章)
2011 年 07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