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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电高评办关于报送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路达胜    浏览次数:95    日期:2026-09-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要求,为顺利开展2026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员、初、中、高级(正、副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在省内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居证、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对象及申报级别:受理对象为2026年度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水利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级别按属地划分如下:湖北省省直、厅直及省属有关单位,可申报员、初、中、高级(正、副高);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有关单位,可申报正高级;省内其他市州有关单位,可申报高级(正、副高)。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5号)执行。

三、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文件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6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

  2.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3. 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4. 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5. 中央在鄂等单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其中,工商注册地、单位及申报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均在鄂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在鄂单位),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属外省国有企业的,须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网上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的程序进行。

  1.网上系统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员、初、中、高级(正、副高)职称评审,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系统资料上传要求:1.各类申报信息录入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业绩材料均需上传审核签字盖章的版本。2.除单页申报材料可上传图片格式,多页业绩附件材料请一律使用PDF格式上传,上传的业绩材料的文档命名请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的名称保持一致,自行统一格式即可,便于审核浏览。

  2.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员按申报类型、级别填写“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自查表”(附件6),与报送的其他纸质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市州职改办或用人单位集中统一报省水电高评办。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一)个人申报。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年度评审通知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报送至用人单位。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均不再进行补报。

  (二)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双肩挑”人员、破格申报人员应单独注明,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时限、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应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对需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以便申报人完善,并预留省水电高评办最终审核时间。

五、相关政策及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自由职业者应具有在申报地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办理“双肩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申报范围。

  (三)除我省政策已规定免于水平能力测试的职称层级和人员外,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水测合格成绩须为2024年至2026年期间取得(网上申报无须提供电子合格证书,省水电高评办通过申报系统自动核验比对)。

  (四)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省水电高评办复核。

  1.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所有破格申报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

  2.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3. 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

  4. 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申报职称初定。

  (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六)我省引进的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凭相关业绩条件直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不得以同一业绩条件参加上一级职称评审。

  (七)相关纪律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申报材料受理要求

  (一)受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17:00,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23日,任职年限、聘任年限截止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预留网上审核和资料修改补充时间,建议在申报截止前至少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推送,为保障审核质量,省水电高评办在3个工作日内依系统提交顺序完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为规范报送评审材料,加强职称申报全流程安全管理,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表》(附件7)统一报送,单位集中报送时请按级别分别提交汇总花名册和申报人员一览表备案。纸质材料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集中报送至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省水利厅B座B0208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正、副高)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60元/人,纸质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链接:https://www.hbslzc.cn。

  (三)受理电话

  张汝琦,省水利厅人事处,027-87221737

  陈  薇,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027-87378103

  附件:

  1. 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要求

  2.2026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6.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自查表

  7.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湖北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相关附件:鄂水电高评办〔2026〕5号-附件.docx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